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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将分四档,最高档13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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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晚报1月1日讯(记者 戴凛)记者昨日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报人社部备案,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已经确定。其中我市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随之进行调整,预计会在本月下旬正式公布结果。
此次调整后,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分别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湖南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3.5元/小时、11.9元/小时、11.4元/小时、10.7元/小时。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人社厅备案。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中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加班工资,以及在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工作发放的津贴,也不包括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费用。
据了解,2014年株洲最低工资标准已较2013年进行了提高,其中,城市四区上调幅度最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65元,较2013年多了105元/月。城市四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云龙示范区参照城市四区标准执行。
市人社局透露,我市将于近期正式公布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届时还会较2014年标准继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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