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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今年的立法工作来了,与每个人相关!可能你的一个建议就成为法律条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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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6 15: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一部良法的诞生
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智慧与力量!
今年株洲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来了!
与每个人相关!
可能你的一个建议就成为法律条文了。
快来提提你的“金点子”!



主题确定 满意答卷等你来查阅




3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光跃主持会议,此次会议确定了今年的立法工作主题:《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强调要继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凝聚各方共识,提高立法质量。

会议强调,要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向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法文详解 这些你怎么看?














以惩戒为主,还是引导为主?

文明于人是一种美德,文明于城是一种风尚!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马路上随处可见的“红马甲”“绿马甲”,想当初可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图片


对于刚出的法律条文,老百姓个人意见存在分歧是必然的!然而此次会议立法工作主题的确定,出发点正是在于文明城市的建设,其重点更是在引导株洲市人民养成文明的好习惯,而非为了处罚老百姓!

文明始于心,需要通过宣传、引导、教化,才能从内心提高文明意识,自觉遵守文明礼仪。







目的和意义

一是发挥立法引领作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方式。

二是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三是立良法促善治,对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征集 需要你的“金点子”














听取民众最真实的声音,

解决民众目前最关注的问题!

那么,我们该如何提出

有针对性、有建设性、有意义性的意见呢?

以下几点必须知道!








促进什么


引导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养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详情参考《草案》第一条)





谁来促进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共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倡导与治理相结合。主要规定了工作原则,部门职责,社会共同参与。

(详情参考《草案》第二条至四条)





怎么引导


主要措施有:宣传引导,传承特色文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便民服务,推进移风易俗,支持志愿服务,鼓励见义勇为,开展全民阅读。

(详情参考《草案》第五至十二条





怎么治理


主要措施有: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劝阻不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依法公开,安排参加公益性社会服务。

(详情参考《草案》第十三至十六条




《草案》详情 与你息息相关

















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文明株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原则条款】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三条【职责条款】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费给予保障;政府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四条【相关单位责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和引导,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居)民议事组织作用。

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本行业、本单位职业规范要求,加强工作人员文明行为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活动。

第五条【宣传引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宣传文化阵地,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开办专栏、专题节目等方式,宣传文明行为规范,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迹,营造促进文明行为的社会氛围。

第六条【文明创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参与、支持和推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七条【文明实践】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推动“株事有礼”文明实践品牌建设,建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为开展“株事有礼”文明实践活动、项目孵化、品牌打造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八条【示范引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应当文明执法、文明办事、文明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和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第九条【文明培育】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定期评选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优秀志愿者和“最美人物”系列等先进典型,树立鲜明的时代价值取向。

第十条【公民义务】公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遵守宪法法律、公序良俗以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鼓励的道德示范文明行为】鼓励和支持下列道德示范文明行为:

(一)力所能及参加抢险救灾救人、制止违法犯罪等见义勇为行为;

(二)无偿献血,捐献人体细胞、组织、器官与遗体;

(三)参与扶老、护幼、救孤、助残、助学、济困、赈灾、医疗救助等慈善公益活动;

(四)其他应当鼓励和支持的道德示范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文明行为记录与激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实施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道德示范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

有关部门制定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享受社会服务等方面有关政策时,应当明确对道德示范文明行为人给予礼遇褒奖。

有关单位在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考虑道德示范文明行为人。

第十三条【维权保障】因实施本条例第十一条道德示范文明行为或者因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第十四条【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制度】对乱扔乱吐、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实行重点治理。

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组织制定年度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根据重点治理清单,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确定实施重点治理的时段和区域,明确各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期限以及工作目标,推动工作方案落实。

第十五条【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履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的,可以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反映和投诉。

第十六条【不文明行为公开】对因实施不文明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理仍不改正或者影响恶劣的,相关执法部门可以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公益性社会服务】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应当受到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当场罚款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人,可以依据其自愿申请安排参加公益性社会服务,根据完成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意见征集 这些方式可参与








对以上《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有相关的修改意见或者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01
邮箱联系

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邮箱编辑发送。
邮箱地址:zzrdlfk@163.com
02
评论区留言


在文章评论区留言的意见或建议也将收集到征集意见之中哦!






END

编辑:王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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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6 15:54 | 只看该作者
绿马甲能不能别凶人,做错事(比如我电动车超出线)是我不对,但是别凶啊!或者上级给他们配个小蜜蜂啊,他们也不靠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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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6 17:17 |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有那种做好人好事的积点卡,积点到多少有对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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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9 10:49 | 只看该作者
斑马线礼让行人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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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9 10:50 | 只看该作者
杭州学起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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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9 16:27 | 只看该作者
保护伴侣性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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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9 16:28 | 只看该作者
路边停车收费便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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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9 16:2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电动车要 上   牌   , 别卡死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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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0 10:38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开发商统一封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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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0 10:38 | 只看该作者
对服务差的物业建议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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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0 10:39 | 只看该作者
广场舞规定时间段 规定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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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3-30 10:41 | 只看该作者
建 立 儿 童 厕 所!避免 大 龄 男 童 女 童 随 异 性 父 母 上 厕 所 的 尴 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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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3-30 10:42 | 只看该作者
廉租房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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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4-1 11:55 | 只看该作者
株洲很多餐馆收2元甚至5元1位的餐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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