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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摩托车遮阳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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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0 08: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既然是不安全的,为什么不从源头上根治,这样不安全隐患才能全部消除,何必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还屡禁不止,既然不从源头上抓,ZZ的意义在哪里?做给谁看?为了zj ?为了任务?是不是有点当什么立什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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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1 08:3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源头问题问得简单,问得好!但是要回答这个问题可能就不那么容易了!首先,是一个职责范围问题:叔叔是没有权利和职责去查生产源头的,除非这个伞被列为管制产品。其次,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不会去生产厂家查处的!因为小作坊,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生产销售,无处罚依据。三:外地ZF部门没有协调统一打击生产伞具的先例,株洲ZF段不会去吃这个螃蟹(而且也是最重要的,9菜是不能连根拔起的)。所以也就只有叔叔抓三天,放四天了。长此已久,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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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1 12: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滴讲得对,法无禁止即为可。就好像菜刀买卖自由,但拿来伤人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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