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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0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株洲晚报7月14日讯(记者 谢嘉)商铺窗户改成入户门,说是要开餐饮店,这以后住着还能安心吗?昨日,天元区黄河北路一小区的12栋李先生抱怨,居民多次将情况反映给物管公司,但门依然安装完毕,小区住户郁闷又担心。

业主:窗户改成门,酿安全隐患

李先生家住小区12栋5楼,一个星期前,他发现有人在楼栋旁的临街商铺施工,把原来的窗户敲掉两个。起初大家都没在意,第二天才发现,敲掉的窗户变成了两张入户门,从这两个门可以进出小区。李先生说,商铺是一家餐饮店,改造的两张门,位于大厅与厨房之间,“商铺以后的噪音、油烟先不说,安全问题可大了。”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商铺紧挨12栋,改造好的门高2米多,宽约1.8米,旁边还有些散落的砖头。这两扇门,可连通小区内外部。楼栋附近有一个小型游乐场,住户刘女士说:“窗户改成门,谁都可以进出,万一有人进来偷小孩咋办?我们给物管公司反映了几次,一直没反响。”

现场10余位小区业主都认为,这样修建门不妥,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物管:只负责搞卫生、看大门

记者采访时,现场无施工人员。知情者表示,这里的确是搞餐饮店,没有这两扇门,消防审批通不过。

管理小区的中建物业项目经理黄锐表示,商铺已卖出,商铺业主开这两扇门,是为了二次装修的消防报建需要。装修完工后大门会上锁,顾客和工作人员都不会进出。当记者询问物管是否可以出面协调时,黄锐回答,他不是消防部门,需要业主自己去了解,“协调一般是领导的事情,物管公司只负责搞卫生、看大门”。

对于物管公司的态度,小区业主很不满意。

律师: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称,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保证房屋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擅自改造房屋结构,是违法行为。如果要进行经营活动改造房屋,应拿出修改方案,并与开发商及相关业主沟通,前提是不能损害居民利益。

聂炜认为,小区业主如果认为改造行为对自己的居住安全造成影响,可以向执法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昨天,小区业主已将此事投诉到市长热线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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