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要求
公办小学 小学招生以“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 常住户口:适龄儿童于6月3日—7日携带户籍本、房产证、出生证到对应片区所属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小孩户口于6月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对应区则视为该区常住户口居民子弟)。 进城务工人员:按“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于8月5日--10日按要求到各区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家长须提供在务工地的务工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小学一年级须核验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8月20日左右张榜公示派位情况。 公办初中 学校招生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常住户口:户口本、房产证 进城务工人员:1、要求继续在城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按所在区招生办法办理就读手续。 2、未在城区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报名时家长需提供在株洲务工的务工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等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务工居住地所辖学校或所辖教育局申请,城区统一在8月5日—10日办理报名,8月20日左右张榜公示派位情况。 民办学校 民办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双向选择、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可以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学生。 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城区8所民办学校官方网站提交报名申请表到学校窗口报名,每个学生可以自愿选报1-2所,以随机派位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