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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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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我的公交岗位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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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9 09:38 | 只看该作者
羲晨 发表于 2023-3-8 17:38
现阶段乘坐公交车出行还是需要戴口罩,相互理解

“未戴口罩,禁止乘车”的警示标志已撤,株洲公交已遵交通运输部通知:提醒引导乘客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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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1 12: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金城 发表于 2023-2-14 11:06
郭英,我心中非常优秀的一个女孩
郭英是公交巴士公司T45路的一名驾驶员。我之前上班的修理厂就在她家隔壁 ...

金城,不知不觉己经有往事回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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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4 16:25 | 只看该作者
blgz2260315 发表于 2023-3-11 12:01
金城,不知不觉己经有往事回味了



美好的一般的都记得,一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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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26 11:08 | 只看该作者
电话中,娭毑哭了......

331日一位老人拨打了我们的服务监督电话,反映当天上午10:00左右她在桥梁厂站追一台T1路公交车时,公交驾驶员未等她导致她未坐到车。

收到老人反映的情况后我们这边马上进行落实,找到了老人不记得车牌的那台T1路公交车并随即调取了车载监控。视频中,公交车进站时老人已与车同向在道路上奔跑往站台赶,在她赶到车尾部位置时公交车已完成上下客的操作,驾驶员未主动观察站台周边动态,在老人赶到后门位置时关门直接驶离站台。老人追车时已在驾驶员的视线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不予等候是欠妥的。

看过视频后我拨打了老人的电话。说明我们是公交处理服务投诉的工作人员后直接对老人表达了歉意,并告知老人我们会根据公司规定对这位驾驶员进行处理。

没想到电话那边马上哽咽起来。老人说她快70岁了,跟人交流时受委屈比较多,而公交一边给她道歉还一边关心她的身体,她太感动受不了。老人说她有家属也是在株洲开公交车,她知道公交驾驶员的不容易,她打电话反映情况只是希望我们公司加强管理进行改进,驾驶员只批评批评就好,千万不要罚他们的款。

电话中我安抚了一下老人的情绪,然后告诉她我们也会尊重她的建议。那么不但会根据她的意见来进行处理,我还要把老人讲的这些话转给一线的驾驶员们,真的要提升我们的服务意识,用你的光去温暖每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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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26 11:09 | 只看该作者
带孩子乘坐公交车出行,家长一定要把孩子带好看好

41日一位男士打市长热线投诉其当天13:00左右带着小孩乘坐B28路公交车时,他抱着孩子的情况下因驾驶员踩刹车导致孩子碰破头皮出血。随后公交安全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时,却推卸责任不同意处理。

情况是否跟这位男士描述的一样呢?我们马上调取了这台车的车载监控。

视频显示,该车13:00左右行驶到桠枝塘附近路段,当时道路比较拥堵,公交车一直缓行状态。这位男士带着看上去三四岁的小男孩坐在车辆最后一排座椅上,男士坐靠过道的座椅,小孩站靠窗的位置玩耍,未坐下。

视频虽只能拍到这位男士的背部,但看他低头在自己一方,应该是在使用手机,没把注意力集中在孩子身上。虽然当时车速一直只有6码左右,车辆在一个滑行状态,但因小孩背对着前方,在未紧急制动的情况下小孩坐到了地板上,极有可能是碰到前排座椅的某一突出部件,轻微出血。

待该车行驶到终点站331医院后,该男士带着小孩走到驾驶员旁告诉他孩子坐车时受伤了。驾驶员在自己都不知道何种状况导致小孩受伤的情况下随即打电话给了公司的安全处置工作人员。安全员立马调取了这段视频,确定该情况发生驾驶员无责,要该男士自行带孩子去医院。

这位男士不满这种处理方式,我们安全员告知他可以走司法途径。而在我们看来,驾驶员是否有责先请抛开,重点是要提醒我们每一位带幼童乘车的家长,只要上了公交车,不管车是静止还是运营中,不管是车速慢还是快,一定随时看护好,尽量抱在怀中,否则,就算没有出伤人的事故,但极有可能让孩子处在安全隐患中,同时很重要的是从小就让孩子没有安全意识,是非常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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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10 09:03 | 只看该作者
十字路口的黄灯该(能)闯吗?不该(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

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而安全法实施条例则规定黄灯闪烁前已越过停止线可通行,这说明了未越过停止线前黄灯已闪烁还去闯,则是违反该条例,存在安全隐患,面临以违规原因而被处罚。

就此说一个投诉案例:41810:40分左右株洲大雨,B20XXX#车在向阳广场东口加速闯灯过路口,导致路面积水溅到骑电动车经过该路段的一位女士一身,因水太大还差点导致电动车摔倒。而电动车也因为整车被水溅而损坏,要求驾驶员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

行车记录仪显示,该车10:35:50从向阳村站驶出,10:36:08离路口还有一段距离时驾驶员视线范围内的人行道绿灯开始闪烁,驾驶员将车速从30码加快到40码以上,10:36:11该车进入到路口白实线区域时路口绿灯开始闪烁,10:36:14该车越过停止线,此时绿灯刚好转换为黄灯。而就是越过停止线这个时段,因路面积水导致道路最右侧行驶的一电动车被溅起的水给淹盖。

该车疑似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且违反公司限速规定行驶,同时给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车主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和损失,驾驶员表达了歉意并负责对电动车进行维修。鉴于驾驶员已因此付出较大代价且这位女士致电要求撤销该投诉,公司只对其作批评教育。

十字路口已在闪烁的灯该不该闯,能不能闯呢?为了你和他人的平安幸福,是不应该去闯的,是不能去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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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10 09:04 | 只看该作者
投币乘公交车的话请展示钱币,否则容易面临尴尬

57日一位彭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反映他当日10:00左右在荷塘区一站点上一台B33路公交车时,明明他投币2元,驾驶员却一直说他只投了1元,让他在一车乘客面前非常难堪。

收到该投诉后我们立马调取了该公交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清晰显示,该车10:15分左右下行到达新塘路口站,彭先生从前门上车是将钞票卷起直接投入票箱。驾驶员随即提醒他须投2元钱,彭先生解释确实投的是2元,驾驶员以他故意把钱卷成条状不相信他投的2元。随后两人你解释我不信我不信你解释,这让彭先生确实比较尴尬,主动拿手机进行了扫码支付。

视频中不能确认彭先生到底投的是1元还是2元,但从他的穿着举止来看几乎可以肯定不会是一个逃票的人。现在最主要的就是他上车前将钱卷起的动作刚好被驾驶员看到,在没展示的情况下又很快投入了票箱,这让驾驶员引起质疑也情有可原。

看过视频后我们马上致电彭先生与他沟通,电话中他还是说他当时确实投的是2元。我们向他表达了歉意,但也提醒他上车投币前一定要向驾驶员展示,否则极有可能面临不必要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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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7 08:48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公交岗位日记本来浏览就不多,同时现在在线人气也不好......但是我还是要在我坚持了这么多年的日记帖说一下:我的日记已三个月审核不通过了!看来要改一改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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