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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数据库] 双十一网购你应该知道的法律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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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2 16: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金州律所周律师 于 2019-11-22 17:01 编辑

双十一网购你应该知道的法律二三事
       1、网购中的定金付了是否真的不能退?
天猫双十一活动中,商家推出的先付定金,后付尾款的预售活动,不知道买家们在支付定金时,是否留意付款页面最下方出现了“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字样,并且设置按钮,若不点击就无法付款。那么定金是什么法律性质:定金付了是否真的不能退?

法律依据: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买家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在双十一预售活动中所承担的债务,即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否则无权退还定金.

合同法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卖家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若以缺货为由关闭页面连接的,致使买家无法如期支付货款的,则构成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关于定金金额设定:一般不得超过货物价值的20%,如超过部分应当视作预付款。

       2、商家涨价后再打折的方式构成欺诈
卖家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都有悖明码标价的义务,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一旦构成欺诈,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品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的3倍。


       3、7天无理由退货的认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但是,买家疯狂购物后"滥用7天无理由退货"法律条款大肆退货,属于滥用会员权利妨碍淘宝运行秩序的交易行为,淘宝平台可以以此冻结买家淘宝账户,法院予以支持。


        4、网购纠纷的法律责任
(1)网站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站赔偿。

(2)网站交易平台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商家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的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4)商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实物或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商家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的3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按1000赔偿。


       5、法院管辖的认定(如果发生纠纷,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发生纠纷,买受人住所地和被告人商家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快递运输方式交付实物的,收货人所在地和商家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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