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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须知:开发商违约,业主如何维权?延期交楼、与合同约定的不相符、质量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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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1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买房可能是很多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了,那么我们在买房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样的问题?在开发商这一块,我们应该了解以下基本的法律知识。

     开发商有哪些行为,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如开发商缺证延期交楼房屋品质与合同约定的不相符、不合理收费、交楼后发生的质量问题等。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法责任。

1、缺证延期   
                                                         
交楼是问题出现比较多的环节。法律规定,交楼时建筑部门必须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在交楼时不能出具上述两表两书的话,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同时,延期交楼也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一般来说这样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这时候应当仔细看一下合同,看看当中是否约定了装修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一般来说,开发商在合同中都不会把装修质量作为交房条件,所以就此引发的争议只能按合同中约定的赔偿差价的双倍的方式处理。您要是起诉的话,就一定要将合同分析清楚,不要让开发商钻了空子,而无法实现自己的要求。法院在判决时主要依据合同约定。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某项装修,但是开发商没有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与以以次充好达不到标准是不同的,此时可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为由起诉,开发商会因此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约定不符
               
还有很多的纠纷是因为购房人收楼后发现房屋的品质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具体情况有很多种,比如面积有出入(大于3%)、窗户的弧型窗变成平面窗、水电气未能到户等等,这都属于开发商的违约。
但有时因为一些细小的质量瑕疵导致与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不符,则不应当看成是开发商的违约。





3、不合理收费
                                                               

       购房人关注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收费,哪些费用该收而哪些费用不该收。比如不能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不能收取超出公摊部分的费用,不能强行收取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业主也可自行办理)等等。如果开发商单方面发生这些行为,则属于开发商违约。




4、交楼后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推诿责任
      房屋作为一种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是难免的,但关键是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比如地下车库漏水、墙皮开裂等等。在购房之初,购房人都已经交纳了一笔维修基金以及物业管理费,解决这些问题是开发商或者物业责无旁贷的。如果遇上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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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13:1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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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14: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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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14: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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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18:32 | 只看该作者
没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已经通知交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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