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秋冬季都是株洲各类工程施工的繁忙时段,可能是今年启动了新华桥封闭施工、火车站改造两个大工程,再加上此起彼伏的煤气管道、自来水和污水管道维修更换,感觉今年路面的维修挡板比往年多了很多。特别是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的时候,路面各类施工围挡,给通行车辆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当然了,在株洲,最普通的那种绿色施工围挡随处可见,但是真正设置合理、布置规范的施工围挡感觉不是很多,而且有些地方的施工围挡设置确实不利于周边的临时交通组织。
按道理,道路施工企业应该是熟知标准的,我们这类外行人查也只能求助网络了。
我们先来查查施工围挡的标准是什么,按照住建部网站公布的讯息,简单找到了几段话:
一个是总体提到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其高度、用材必须达到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
那么网上能搜索到的就是“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市级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设置规范》”,其中提到了围挡的定义、围挡的类型、围挡时间、围挡设置要求等等,规范原文有点长,大家有兴趣可以去宜昌市住建局的官网(http://xxgk.yichang.gov.cn/show.html?aid=1&id=196291)看看。
二个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三、积极采取施工工地防尘降尘措施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规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巡查抽查,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提高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水平。(一)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施工工地的封闭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这里主要是从避免扬尘的角度来说,而且是固定施工区域、类似建房建地铁一类的大型工程围挡,比如近期海诚路的地下人防工程,就是用的标准围挡。
三个是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中提到“2. 措施费、2.1 措施费内容“章节里面提到:2.1.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国家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规与条例,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本费用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其中“文明施工费” 提到 “2)实行封闭式围挡发生的安装、拆除与围挡设施的周转、摊销及维护费用; 在施工区域红线范围内,明挖车站与高架车站施工场地的四周、暗挖车站与暗挖区间施工竖井的四周、明挖与高架区间沿线两侧及出入口、通风道的四周等施工现场,按规定预留施工安全距离与保证作业环境的宽度设置全封闭式围挡发生的费用。 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围栏高度不低于2.5米并达到稳固、整洁、美观;其他路段的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保证稳固、美观;建筑、装饰工程立面的围挡封闭高度必须高出作业层1.5米以上。” 也就是说根据主要路段、其他路段、建筑、装饰工程围挡分别是大于2.5米、1.8米和1.5米。
敲重点长沙今年初为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而修订围挡规范的网络报道内容和围挡图片
下面是相关新闻报道和味道设置的图片:
“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目标,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日前联合印发《长沙市“百日奋战 扮靓星城”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启动为期1个月的施工围挡集中整治,整治范围包括湖南湘江新区、长沙经开区、长沙高新区、内五区及望城区、长沙县城区内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及一般临时建设工程。”
“目前我们已制定出台2021版《长沙市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21版)》,5月15日后开工建设项目的围挡须按新版图集进行设置,7月1日前不能竣工的轨道交通工程、市政道路及桥梁工程的围挡须按新版图集更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图集将围挡分为A、B、C三类,A类为砖砌实体围挡,B类为新型装配式围挡,C类为水马围挡。”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提升围挡品质,对施工区域不设置和不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围挡披挂“绿毯”、围挡破损及安装不牢固、围挡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排查,按整治标准进行整改和更换;净化市容秩序,对围挡周边堆物、污水外流等影响环境卫生的现象和违规设置商业广告进行清理,按整治标准规范社会公益宣传广告,确保整洁美观。”
那么实际上我们株洲各种路段的围挡又是什么样子,设置是否合理、规范,估计要专业部门去判定了。反正在我看来,对车辆、行人安全通行影响过大的围挡设置都是不合理的。
来看看近段时间收集到的各类围挡照片,其中有些已经施工完毕、有些可能还在路上: 这个是神农公园内施工围挡,觉得很简单,有公示牌,没有占用道路。
宜昌市标规定中提到很多: “4.2.2.3 道路交叉口处应采用通透式围挡。距离交叉路口20米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米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式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标志,具体要求符合JGJ 146的规定”; “占用人行道的,应报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并设置不低于1.2米宽的行人通道”;
“占用车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施工围挡应设置道路交通导向标志,交通导向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51038的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围挡维护管理制度.......应当试行动态管理,保持围挡牢固、完整、清洁。日常检查、维护,应遵守以下规定......”等等。
其实我们很多地方都没有做到,对途径的行人和车辆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下面举几个例子:
这个是四桥东下面建设路与上桥辅道路口的施工围挡
这个是建设路圣马可对面、由北往南的挡板,持续了很长....
这个是建设路星通路口、环洲城旁十字路口前阵子出现的挡板
下面这个是景炎中学对面的围挡
还有红旗路大坪路口等等的围挡,就不一一举例了。
希望株洲也赶紧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契机,好好规范整顿一下路面的各类围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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