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还钱吗
律师先生:你好!我朋友5年前欠外地公司一笔钱,一直拖住没还。3年前那家公司注销了,那家公司的唯一股东法人也没有了(借别人的身份证注册的公司)。请问我朋友还需要还钱吗? 您好,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以自己的名字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依照合同法肯定是需要还钱的,不过属于公司剩余资产由股东按比例享有,所以主体会发生变化。但是你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已经过诉讼时效了,对方通过法院起诉你,可以以此进行抗辩。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