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购房契税补贴、人才补贴优惠政策延期 LPR房贷利率也有所下调 买房利好消息接二连三 BUT,公积金却要认房又认贷了?!
打开朋友圈, 一时间房地产行业人士都在转发一份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
点开这份通知,小二注意到,虽然是文件形式,但是并未加盖红章;登陆公积金官网,也没有看到相关内容;随后小二又咨询了公积金中心,得到的答复是: 近期株洲市公积金中心确实有一份新通知,是关于7月1日起实行新政的内容,但相关细则还未出炉。
看来公积金政策调整确有此事,但具体如何实行,是真的认贷又认房还是白紧张一场,抑或是有其它涉及方面,只有等官方细则出台才可知道!!!
再来看看这份通知,不少人都注意到一点,就是认贷又认房。 那么这份通知与现行政策的区别有哪些:
(一)
通知内容 :认定住房套数。 职工家庭不得因第3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暂按缴存地及购房地有效产权住房计算)。
目前政策 :以认贷为主。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之前有房(商贷或全款买的),但没有使用过公积金,那么之前的房屋可不算在认定范围内。只有使用了公积金的才算。 也就是认贷不认房。 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可参照首套房对应首付比例及利率进行申请。
(二) 通知内容 :限定贷款次数。 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家庭最多可申请2次公积金贷款。
第1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无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若已有1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上浮10%。
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贷款利率上浮10%。
目前政策 : 第1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已有1套住房,仍可按最低首付比例为20%,利率不上浮;第2次申请,最低首付比例为50%,利率上浮10%。
(三)
通知内容 :调整有关规定。 取消购(建)房提取不得超过3次、房屋层高不得高于3.5米的规定;非销户类提取最低保留额由12个月缴存额调整为100元;建造、翻建、大修提取每平米最高核算额由1500元调整为3000元。
新政具体细则以公积金中心官方消息为主!!!
作为购房者来说,如果想用公积金贷款,你还需要比较清楚了解的有以下几点: 1、组合贷 株洲自去年7月起,可以使用组合贷了。 所谓组合贷:指购房者在满足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条件下,可以同时申请两种贷款!
首付比例——参照公积金而不是商贷要求首付比例;即首套房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50%。 贷款额度——除去首付和公积金贷款,剩下的都可申请商贷,三笔费用加起来不得超过房屋总款。
2、公积金最低首付20% 目前株洲市住房公积金首套房最低首付20%,二套房最低首付50%;第一套房贷款未还清,则无法申请第二次使用。
3、只提不贷or只贷不提 不论是首次还是二次使用,株洲市所采取的政策都是只提不贷or只贷不提; 也就是说,当次使用时,申请了贷款则不能再提取,申请了提取则不能再贷款了。当然第二次申请时,不受第一次申请所限。
4、公积金利率3.25% 目前株洲市住房公积金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是3.25%。和银行商贷采用的是两种利率,并且不受银行利率调整影响。
5、贷款额度40万or60万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40万,夫妻双方最高额度60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层次人才,个人贷款最高额度60万。
PS:这里说的个人贷款,指的是未婚人士,不是指夫妻双方以一人名义贷款。
6、最长贷款年限30年 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且借款人现有年龄加上借款年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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